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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證明書的發行

收據

您可以使用主頁上的收據顯示服務。
顯示已完成航班收據的截止日期為登機之日起一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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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機證明

可以開具搭乘證明。

※可以開具搭乘證明的時間是從搭乘日開始一年以內。

停航/延誤/目的地變更證明書

可以發行停航/延遲/目的地變更航班的證明書

※15分鐘以下的延誤航班,無法從主頁上發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