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置或裝有鋰金屬電池或鋰離子電池 (電池) 的電子設備
鋰金屬電池
- 電子設備 (本體)
鋰含量0.3g以下物品行動電話、無線電、收發器、筆記本電腦、數位相機、手持設備、攜帶型遊戲機、照相設備等 - 隨身行李
- 〇
- 托運行李
- 〇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 無個數限制
- 備註
- 不切斷電源也可運輸
採取防止意外動作或損傷的措施(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產品示例】
防丟失標簽 (※)、指紋認證掛鎖、帶電子標簽功能或重量測量功能的旅行箱等- 使用藍牙無線電波提供位置信息的電子設備
- 電子設備 (本體)
鋰含量2g以下物品行動電話、無線電、收發器、筆記本電腦、數位相機、手持設備、攜帶型遊戲機、照相設備等 - 隨身行李
- 〇
- 托運行李
- 〇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 無個數限制
- 備註
-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如有托運,應完全關閉電源
- 電子設備 (本體)
鋰含量超過2g者行動電話、無線電、收發器、筆記本電腦、數位相機、手持設備、攜帶型遊戲機、照相設備等 - 隨身行李
- ×
- 托運行李
- ×
- 備註
- 不可運輸
- 上述設備的備用電池
鋰含量2g以下的電池 - 隨身行李
- 〇
- 托運行李
- ×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 無個數限制
- 備註
-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單獨保護以防短路
- 上述設備的備用電池
鋰含量超過2g的電池 - 隨身行李
- ×
- 托運行李
- ×
- 備註
- 不可運輸
- 攜帶型醫療用電子機器 (本體)
鋰含量8g以下自動除顫器 (AED)、噴霧器 (Nebulizer)、持續正壓呼吸裝置 (CPAP) 等 - 隨身行李
- 〇
- 托運行李
- 〇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 無個數限制
- 備註
-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存放印表機時,請完全關閉電源 (鋰含量超過0.3g)
- 攜帶型醫療用電子設備 (本體)
鋰含量超過8g者自動除顫器 (AED)、噴霧器 (Nebulizer)、持續正壓呼吸裝置 (CPAP) 等 - 隨身行李
- ×
- 托運行李
- ×
- 備註
- 不可運輸
- 上述設備的備用電池
鋰含量2g以下的電池 - 隨身行李
- 〇
- 托運行李
- ×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 無個數限制
- 備註
-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單獨保護以防短路
- 上述設備的備用電池
鋰含量超過2g、8g以下的電池 - 隨身行李
- 〇
- 托運行李
- ×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 2個
- 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備用鋰離子電池和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移動電池合計最多2個。
- 備註
-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單獨保護以防短路
- 上述設備的備用電池
鋰含量超過8g的電池 - 隨身行李
- ×
- 托運行李
- ×
- 備註
- 不可運輸
鋰離子電池
包含鋰離子聚合物電池的
行動電話、無線電、收發器、筆記本電腦、數位相機、手持設備、攜帶型遊戲機、照相設備等
行動電話、無線電、收發器、筆記本電腦、數位相機、手持設備、攜帶型遊戲機、照相設備等
- 電子設備 (本體)
額定瓦時2.7Wh以下 - 隨身行李
- 〇
- 托運行李
- 〇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 無個數限制
- 備註
- 不切斷電源也可運輸
採取防止意外動作或損傷的措施(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產品示例】
防丟失標簽 (※)、指紋認證掛鎖、帶電子標簽功能或重量測量功能的旅行箱等- 使用藍牙無線電波提供位置信息的電子設備
- 電子設備 (本體)
額定瓦時160Wh以下 - 隨身行李
- 〇
- 托運行李
- 〇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 無個數限制
- 備註
-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如有托運,應完全關閉電源
- 電子設備 (本體)
額定瓦時超過160Wh - 隨身行李
- ×
- 托運行李
- ×
- 備註
- 不可運輸
- 上述設備的備用電池
額定瓦時為100Wh以下的電池 - 隨身行李
- 〇
- 托運行李
- ×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 無個數限制
- 備註
-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單獨保護以防短路
- 上述設備的備用電池
額定瓦時超過100Wh、160Wh以下的電池 - 隨身行李
- 〇
- 托運行李
- ×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 2個
- 2g以上、8g以下的備用鋰金屬電池和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移動電池合計最多2個。
- 備註
-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單獨保護以防短路
- 上述設備的備用電池
額定瓦時超過160Wh的電池 - 隨身行李
- ×
- 托運行李
- ×
- 備註
- 不可運輸
- 移動電池 (Power Bank)
額定瓦時100Wh以下 - 隨身行李
- 〇
- 托運行李
- ×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 2個
- 最多2個超過100Wh且低於160Wh的移動電池
- 備註
- 單獨保護電池以免短路
不要將其存放在座位上的儲物架中,請務必將其存放在您可以隨時看到的地方,例如手邊或座位前的口袋中
請勿使用機內電源等設備為移動電池充電 (FDA航班不提供機內電源)
請勿在飛機上使用移動電池為其他電子設備充電
- 移動電池 (Power Bank)
額定瓦時超過100Wh、160Wh以下的電池 - 隨身行李
- 〇
- 托運行李
- ×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 2個
- 2g以上8g以下的備用鋰金屬電池和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備用鋰離子電池合計最多2個
- 最多2個100Wh或更低的移動電池
- 備註
- 單獨保護電池以免短路
不要將其存放在座位上的儲物架中,請務必將其存放在您可以隨時看到的地方,例如手邊或座位前的口袋中
請勿使用機內電源等設備為移動電池充電 (FDA航班不提供機內電源)
請勿在飛機上使用移動電池為其他電子設備充電
- 移動電池 (Power Bank)
額定瓦時超過160Wh - 隨身行李
- ×
- 托運行李
- ×
- 備註
- 不可運輸
內置鋰電池的旅行箱/手提包等
鋰金屬電池中鋰含量超過0.3g的物品/鋰離子電池中額定瓦時超過2.7Wh的物品
具有為其他電子設備供電功能的設備 (內置移動電池),具有提供位置信息功能的電池,具有激活電子標簽的電池
具有為其他電子設備供電功能的設備 (內置移動電池),具有提供位置信息功能的電池,具有激活電子標簽的電池
- 裝有可拆卸電池的產品
- 隨身行李
- 〇
- 托運行李
- ※1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 ※2
- 備註
-
※1:寄存時,請取下電池,並將取下的電池帶上飛機
※2:鋰電池的容量及數量限制,以上述其他電子設備為準。
- 電池不能拆卸的
- 隨身行李
- ×
- 托運行李
- ×
- 備註
- 不可運輸
電動交通工具
懸停板,電動滑板,自平衡板等
懸停板,電動滑板,自平衡板等
- 平衡輪、懸停板
- 隨身行李
- ×
- 托運行李
- ×
- 備註
- 關於平衡輪、懸停板以外的電動交通工具的運輸可否,請向本公司進行確認
但是,只有旅客自己事先取下鋰電池 (包括鋰離子電池) 的電動交通工具 (主體) 可以運輸。
- 主機 (額定瓦時160Wh以下)
- 隨身行李
- △
- 托運行李
- △
- 備註
- 關於平衡輪、懸停板以外的電動交通工具的運輸可否,請向本公司進行確認
但是,只有旅客自己事先取下鋰電池 (包括鋰離子電池) 的電動交通工具 (主體) 可以運輸。
- 備用電池 (額定瓦時160Wh以下)
- 隨身行李
- △
- 托運行李
- ×
- 備註
- 關於平衡輪、懸停板以外的電動交通工具的運輸可否,請向本公司進行確認
但是,只有旅客自己事先取下鋰電池 (包括鋰離子電池) 的電動交通工具 (主體) 可以運輸。
關於攜帶移動電池和備用電池的限制
由於移動電池和備用電池的數量因容量而異,請參閱下表。
100Wh以下的備用電池沒有個數限制。
- 移動電池
不論Wh,移動電池總計最多2個 - 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移動電池
- 2個
- 100Wh以下移動電池
- 不可運輸
- 備用電池
- 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備用電池
- 不可運輸
- 移動電池
不論Wh,移動電池總計最多2個 - 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移動電池
- 1個
- 100Wh以下移動電池
- 最多1個
- 備用電池
- 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備用電池
- 最多1個
- 移動電池
不論Wh,移動電池總計最多2個 - 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移動電池
- 0個
- 100Wh以下移動電池
- 最多2個
- 備用電池
- 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備用電池
- 最多2個
註意/通知
- <鋰電池的危害>
鋰電池如果受到衝擊或變質,有可能起火,因此對空運有限制。
但一般手機、筆記型電腦、數位相機、手提遊戲機等可以攜帶登機或託運。 - 包括移動電池在內,以給其他電子設備供電為目的的鋰電池,不能寄存。
- 額定瓦時 (Wh) =額定容量 (Ah) ×額定電壓 (V)
- 1Ah=1,000mAh
內置或裝有鋰金屬電池或鋰離子電池 (電池) 的電子設備
| 項目 (種類) | 隨身攜帶 隨身行李 |
托運物品 行李 |
每人 最大允許數量 |
備註 | ||
|---|---|---|---|---|---|---|
鋰金屬電池 |
電子設備 (本體) 行動電話、無線電、收發器、筆記本電腦、數位相機、手持設備、攜帶型遊戲機、照相設備等
|
鋰含量0.3g以下的 | 〇 | 〇 | 數量限制 沒有任何 |
不切斷電源也可運輸 採取防止意外動作或損傷的措施(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產品示例】 防丟失標簽 (※)、指紋認證掛鎖、帶電子標簽功能或重量測量功能的旅行箱等
|
| 鋰含量2g以下的 | 〇 | 〇 | 數量限制 沒有任何 |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啟動或損壞(例如將設備裝 在堅固的手提箱中或用衣物保護等) 如果您正在辦理設備登機手續,請將其完全關閉。 |
||
| 鋰含量超過2g者 | × | × | ー | 不可運輸 | ||
| 上述設備的 備用電池 |
鋰含量2g以下的 | 〇 | × | 數量限制 沒有任何 |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單獨保護以防短路 |
|
| 鋰含量超過2g者 | × | × | ー | 不可運輸 | ||
| 攜帶型醫療電子設備 (主機) 自動除顫器 (AED)、噴霧器 (Nebulizer)、持續正壓呼吸裝置 (CPAP) 等
|
鋰含量8g以下的 | 〇 | 〇 | 數量限制 沒有任何 |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存放印表機時,請完全關閉電源 (鋰含量超過0.3g) |
|
| 鋰含量超過8g者 | × | × | ー | 不可運輸 | ||
| 上述設備的 備用電池 |
鋰含量2g以下的 | 〇 | × | 數量限制 沒有任何 |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單獨保護以防短路 |
|
| 鋰含量大於2g小於8g的 | 〇 | × | 2個
|
|||
| 鋰含量超過8g者 | × | × | ー | 不可運輸 | ||
鋰離子電池包括鋰離子聚合物電池
行動電話、無線電、收發器、筆記本電腦、數位相機、手持設備、攜帶型遊戲機、照相設備等
|
電子設備 (本體) |
額定瓦時2.7Wh以下的產品 | 〇 | 〇 | 數量限制 沒有任何 |
不切斷電源也可運輸 採取防止意外動作或損傷的措施(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產品示例】 防丟失標簽 (※)、指紋認證掛鎖、帶電子標簽功能或重量測量功能的旅行箱等
|
| 額定瓦時160Wh以下的產品 | 〇 | 〇 | 數量限制 沒有任何 |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啟動或損壞(例如將設備裝 在堅固的手提箱中或用衣物保護等) 如果您正在辦理設備登機手續,請將其完全關閉。 |
||
| 額定瓦時超過160Wh | × | × | ー | 不可運輸 | ||
| 上述設備的 備用電池 |
額定瓦時100Wh以下的產品 | 〇 | × | 數量限制 沒有任何 |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單獨保護以防短路 |
|
| 額定瓦時大於100Wh小於160Wh | 〇 | × | 2個
|
|||
| 額定瓦時超過160Wh | × | × | ー | 不可運輸 | ||
| 移動電池 (Power Bank) |
額定瓦時100Wh以下的產品 | 〇 | × | 2個
|
單獨保護電池以免短路 不要將其存放在座位上的儲物架中,請務必將其存放在您可以隨時看到的地方,例如手邊或座位前的口袋中 請勿使用機內電源等設備為移動電池充電 (FDA航班不提供機內電源) 請勿在飛機上使用移動電池為其他電子設備充電 |
|
| 額定瓦時大於100Wh小於160Wh | 〇 | × | 2個
|
|||
| 額定瓦時超過160Wh | × | × | ー | 不可運輸 | ||
內置鋰電池的旅行箱/手提包等鋰金屬電池中鋰含量超過0.3g的物品/鋰離子電池中額定瓦時超過2.7Wh的物品
具有為其他電子設備供電功能的設備 (內置移動電池),具有提供位置信息功能的電池,具有激活電子標簽的電池
|
可取出 已裝電池 |
〇 | ※1 | ※2 |
※1 寄存時,請取下電池後,將取下的電池帶上飛機 ※2 鋰電池的容量及數量限制,以上述其他電子設備為準。 |
|
| 無法取出電池 |
× | × | ー | 不可運輸 | ||
電動交通工具懸停板,電動滑板,自平衡板等
|
平衡輪、懸停板 | × | × | ー | 關於平衡輪、懸停板以外的電動交通工具的運輸可否,請向本公司進行確認 但是,只有旅客自己事先取下鋰電池 (包括鋰離子電池) 的電動交通工具 (主體) 可以運輸。 |
|
| 本體 額定瓦時160Wh以下 |
△ | △ | ー | |||
| 備用電池 額定瓦時160Wh以下的電池 |
△ | × | ー | |||
關於攜帶移動電池和備用電池的限制
由於移動電池和備用電池的數量因容量而異,請參閱下表。
100Wh以下的備用電池沒有個數限制。
| 移動電池 不論Wh,移動電池總計最多2個 |
備用電池 | |
|---|---|---|
| 100Wh以上160Wh以下 移動電池 |
100Wh以下 移動電池 |
100Wh以上160Wh以下 備用電池 |
| 2個 | 不可運輸 | 不可運輸 |
| 1個 | 最多1個 | 最多1個 |
| 0個 | 最多2個 | 最多2個 |
註意/通知
- <鋰電池的危害>
鋰電池如果受到衝擊或變質,有可能起火,因此對空運有限制。
但一般手機、筆記型電腦、數位相機、手提遊戲機等可以攜帶登機或託運。 - 包括移動電池在內,以給其他電子設備供電為目的的鋰電池,不能寄存。
- 額定瓦時 (Wh) =額定容量 (Ah) ×額定電壓 (V)
- 1Ah=1,000mA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