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置或裝有鋰金屬電池或鋰離子電池 (電池) 的電子設備

鋰金屬電池
電子設備 (本體)
鋰含量0.3g以下物品
行動電話、無線電、收發器、筆記本電腦、數位相機、手持設備、攜帶型遊戲機、照相設備等
隨身行李
托運行李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無個數限制
備註
不切斷電源也可運輸
採取防止意外動作或損傷的措施(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產品示例】
防丟失標簽 (※)、指紋認證掛鎖、帶電子標簽功能或重量測量功能的旅行箱等
  • 使用藍牙無線電波提供位置信息的電子設備
電子設備 (本體)
鋰含量2g以下物品
行動電話、無線電、收發器、筆記本電腦、數位相機、手持設備、攜帶型遊戲機、照相設備等
隨身行李
托運行李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無個數限制
備註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如有托運,應完全關閉電源
電子設備 (本體)
鋰含量超過2g者
行動電話、無線電、收發器、筆記本電腦、數位相機、手持設備、攜帶型遊戲機、照相設備等
隨身行李
×
托運行李
×
備註
不可運輸
上述設備的備用電池
鋰含量2g以下的電池
隨身行李
托運行李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無個數限制
備註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單獨保護以防短路
上述設備的備用電池
鋰含量超過2g的電池
隨身行李
×
托運行李
×
備註
不可運輸
攜帶型醫療用電子機器 (本體)
鋰含量8g以下
自動除顫器 (AED)、噴霧器 (Nebulizer)、持續正壓呼吸裝置 (CPAP) 等
隨身行李
托運行李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無個數限制
備註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存放印表機時,請完全關閉電源 (鋰含量超過0.3g)
攜帶型醫療用電子設備 (本體)
鋰含量超過8g者
自動除顫器 (AED)、噴霧器 (Nebulizer)、持續正壓呼吸裝置 (CPAP) 等
隨身行李
×
托運行李
×
備註
不可運輸
上述設備的備用電池
鋰含量2g以下的電池
隨身行李
托運行李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無個數限制
備註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單獨保護以防短路
上述設備的備用電池
鋰含量超過2g、8g以下的電池
隨身行李
托運行李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2個
  • 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備用鋰離子電池和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移動電池合計最多2個。
備註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單獨保護以防短路
上述設備的備用電池
鋰含量超過8g的電池
隨身行李
×
托運行李
×
備註
不可運輸
鋰離子電池 包含鋰離子聚合物電池的
行動電話、無線電、收發器、筆記本電腦、數位相機、手持設備、攜帶型遊戲機、照相設備等
電子設備 (本體)
額定瓦時2.7Wh以下
隨身行李
托運行李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無個數限制
備註
不切斷電源也可運輸
採取防止意外動作或損傷的措施(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產品示例】
防丟失標簽 (※)、指紋認證掛鎖、帶電子標簽功能或重量測量功能的旅行箱等
  • 使用藍牙無線電波提供位置信息的電子設備
電子設備 (本體)
額定瓦時160Wh以下
隨身行李
托運行李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無個數限制
備註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如有托運,應完全關閉電源
電子設備 (本體)
額定瓦時超過160Wh
隨身行李
×
托運行李
×
備註
不可運輸
上述設備的備用電池
額定瓦時為100Wh以下的電池
隨身行李
托運行李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無個數限制
備註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單獨保護以防短路
上述設備的備用電池
額定瓦時超過100Wh、160Wh以下的電池
隨身行李
托運行李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2個
  • 2g以上、8g以下的備用鋰金屬電池和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移動電池合計最多2個。
備註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單獨保護以防短路
上述設備的備用電池
額定瓦時超過160Wh的電池
隨身行李
×
托運行李
×
備註
不可運輸
移動電池 (Power Bank)
額定瓦時100Wh以下
隨身行李
托運行李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2個
  • 最多2個超過100Wh且低於160Wh的移動電池
備註
單獨保護電池以免短路
不要將其存放在座位上的儲物架中,請務必將其存放在您可以隨時看到的地方,例如手邊或座位前的口袋中
請勿使用機內電源等設備為移動電池充電 (FDA航班不提供機內電源)
請勿在飛機上使用移動電池為其他電子設備充電
移動電池 (Power Bank)
額定瓦時超過100Wh、160Wh以下的電池
隨身行李
托運行李
×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2個
  • 2g以上8g以下的備用鋰金屬電池和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備用鋰離子電池合計最多2個
  • 最多2個100Wh或更低的移動電池
備註
單獨保護電池以免短路
不要將其存放在座位上的儲物架中,請務必將其存放在您可以隨時看到的地方,例如手邊或座位前的口袋中
請勿使用機內電源等設備為移動電池充電 (FDA航班不提供機內電源)
請勿在飛機上使用移動電池為其他電子設備充電
移動電池 (Power Bank)
額定瓦時超過160Wh
隨身行李
×
托運行李
×
備註
不可運輸
內置鋰電池的旅行箱/手提包等 鋰金屬電池中鋰含量超過0.3g的物品/鋰離子電池中額定瓦時超過2.7Wh的物品
具有為其他電子設備供電功能的設備 (內置移動電池),具有提供位置信息功能的電池,具有激活電子標簽的電池
裝有可拆卸電池的產品
隨身行李
托運行李
※1
每人允許的最大數量
※2
備註
※1:寄存時,請取下電池,並將取下的電池帶上飛機
※2:鋰電池的容量及數量限制,以上述其他電子設備為準。
電池不能拆卸的
隨身行李
×
托運行李
×
備註
不可運輸
電動交通工具
懸停板,電動滑板,自平衡板等
平衡輪、懸停板
隨身行李
×
托運行李
×
備註
關於平衡輪、懸停板以外的電動交通工具的運輸可否,請向本公司進行確認
但是,只有旅客自己事先取下鋰電池 (包括鋰離子電池) 的電動交通工具 (主體) 可以運輸。
主機 (額定瓦時160Wh以下)
隨身行李
托運行李
備註
關於平衡輪、懸停板以外的電動交通工具的運輸可否,請向本公司進行確認
但是,只有旅客自己事先取下鋰電池 (包括鋰離子電池) 的電動交通工具 (主體) 可以運輸。
備用電池 (額定瓦時160Wh以下)
隨身行李
托運行李
×
備註
關於平衡輪、懸停板以外的電動交通工具的運輸可否,請向本公司進行確認
但是,只有旅客自己事先取下鋰電池 (包括鋰離子電池) 的電動交通工具 (主體) 可以運輸。

關於攜帶移動電池和備用電池的限制

由於移動電池和備用電池的數量因容量而異,請參閱下表。
100Wh以下的備用電池沒有個數限制。

移動電池
不論Wh,移動電池總計最多2個
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移動電池
2個
100Wh以下移動電池
不可運輸
備用電池
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備用電池
不可運輸
移動電池
不論Wh,移動電池總計最多2個
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移動電池
1個
100Wh以下移動電池
最多1個
備用電池
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備用電池
最多1個
移動電池
不論Wh,移動電池總計最多2個
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移動電池
0個
100Wh以下移動電池
最多2個
備用電池
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備用電池
最多2個

註意/通知

  • <鋰電池的危害>
    鋰電池如果受到衝擊或變質,有可能起火,因此對空運有限制。
    但一般手機、筆記型電腦、數位相機、手提遊戲機等可以攜帶登機或託運。
  • 包括移動電池在內,以給其他電子設備供電為目的的鋰電池,不能寄存。
  • 額定瓦時 (Wh) =額定容量 (Ah) ×額定電壓 (V)
  • 1Ah=1,000mAh

內置或裝有鋰金屬電池或鋰離子電池 (電池) 的電子設備

項目 (種類) 隨身攜帶
隨身行李
托運物品
行李
每人
最大允許數量
備註
鋰金屬電池鋰金屬電池 電子設備
(本體)
行動電話、無線電、收發器、筆記本電腦、數位相機、手持設備、攜帶型遊戲機、照相設備等
鋰含量0.3g以下的 數量限制
沒有任何
不切斷電源也可運輸
採取防止意外動作或損傷的措施(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產品示例】
防丟失標簽 (※)、指紋認證掛鎖、帶電子標簽功能或重量測量功能的旅行箱等
  • 使用藍牙無線電波提供位置信息的電子設備
鋰含量2g以下的 數量限制
沒有任何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啟動或損壞(例如將設備裝 在堅固的手提箱中或用衣物保護等)
如果您正在辦理設備登機手續,請將其完全關閉。
鋰含量超過2g者 × × 不可運輸
上述設備的
備用電池
鋰含量2g以下的 × 數量限制
沒有任何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單獨保護以防短路
鋰含量超過2g者 × × 不可運輸
攜帶型醫療電子設備 (主機)
自動除顫器 (AED)、噴霧器 (Nebulizer)、持續正壓呼吸裝置 (CPAP) 等
鋰含量8g以下的 數量限制
沒有任何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存放印表機時,請完全關閉電源 (鋰含量超過0.3g)
鋰含量超過8g者 × × 不可運輸
上述設備的
備用電池
鋰含量2g以下的 × 數量限制
沒有任何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單獨保護以防短路
鋰含量大於2g小於8g的 × 2個
  • 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備用鋰離子電池和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移動電池合計最多2個。
鋰含量超過8g者 × × 不可運輸
鋰離子電池鋰離子電池包括鋰離子聚合物電池
行動電話、無線電、收發器、筆記本電腦、數位相機、手持設備、攜帶型遊戲機、照相設備等
電子設備
(本體)
額定瓦時2.7Wh以下的產品 數量限制
沒有任何
不切斷電源也可運輸
採取防止意外動作或損傷的措施(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產品示例】
防丟失標簽 (※)、指紋認證掛鎖、帶電子標簽功能或重量測量功能的旅行箱等
  • 使用藍牙無線電波提供位置信息的電子設備
額定瓦時160Wh以下的產品 數量限制
沒有任何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啟動或損壞(例如將設備裝 在堅固的手提箱中或用衣物保護等)
如果您正在辦理設備登機手續,請將其完全關閉。
額定瓦時超過160Wh × × 不可運輸
上述設備的
備用電池
額定瓦時100Wh以下的產品 × 數量限制
沒有任何
採取措施防止意外操作或損壞(結實的行李箱包裝、衣物保護等)
單獨保護以防短路
額定瓦時大於100Wh小於160Wh × 2個
  • 2g以上、8g以下的備用鋰金屬電池和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移動電池合計最多2個。
額定瓦時超過160Wh × × 不可運輸
移動電池
(Power Bank)
額定瓦時100Wh以下的產品 × 2個
  • 最多2個超過100Wh且低於160Wh的移動電池
單獨保護電池以免短路
不要將其存放在座位上的儲物架中,請務必將其存放在您可以隨時看到的地方,例如手邊或座位前的口袋中
請勿使用機內電源等設備為移動電池充電 (FDA航班不提供機內電源)
請勿在飛機上使用移動電池為其他電子設備充電
額定瓦時大於100Wh小於160Wh × 2個
  • 2g以上8g以下的備用鋰金屬電池和100Wh以上160Wh以下的備用鋰離子電池合計最多2個
  • 最多2個100Wh或更低的移動電池
額定瓦時超過160Wh × × 不可運輸
內置鋰電池的手提箱/包等內置鋰電池的旅行箱/手提包等鋰金屬電池中鋰含量超過0.3g的物品/鋰離子電池中額定瓦時超過2.7Wh的物品
具有為其他電子設備供電功能的設備 (內置移動電池),具有提供位置信息功能的電池,具有激活電子標簽的電池
可取出
已裝電池
※1 ※2 ※1
寄存時,請取下電池後,將取下的電池帶上飛機
※2
鋰電池的容量及數量限制,以上述其他電子設備為準。
無法取出電池
× × 不可運輸
電動交通工具電動交通工具
懸停板,電動滑板,自平衡板等
平衡輪、懸停板 × × 關於平衡輪、懸停板以外的電動交通工具的運輸可否,請向本公司進行確認
但是,只有旅客自己事先取下鋰電池 (包括鋰離子電池) 的電動交通工具 (主體) 可以運輸。
本體
額定瓦時160Wh以下
備用電池
額定瓦時160Wh以下的電池
×

關於攜帶移動電池和備用電池的限制

由於移動電池和備用電池的數量因容量而異,請參閱下表。
100Wh以下的備用電池沒有個數限制。

移動電池
不論Wh,移動電池總計最多2個
備用電池
100Wh以上160Wh以下
移動電池
100Wh以下
移動電池
100Wh以上160Wh以下
備用電池
2個 不可運輸 不可運輸
1個 最多1個 最多1個
0個 最多2個 最多2個

註意/通知

  • <鋰電池的危害>
    鋰電池如果受到衝擊或變質,有可能起火,因此對空運有限制。
    但一般手機、筆記型電腦、數位相機、手提遊戲機等可以攜帶登機或託運。
  • 包括移動電池在內,以給其他電子設備供電為目的的鋰電池,不能寄存。
  • 額定瓦時 (Wh) =額定容量 (Ah) ×額定電壓 (V)
  • 1Ah=1,000mAh